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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办学函〔2021〕26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部决定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宏志助航计划集中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促进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帮助他们学有所成、业有所就,引导他们在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目标任务
针对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就业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专项就业帮扶,帮助他们增强信心,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确保参加培训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总体水平。2021年计划培训总人数1350人。
三、组织实施
就业能力集中培训由全省4家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具体负责。每期培训班时间累计为5天,以周末为主,不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参训学员从培训基地所在地高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中遴选推荐(高校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寒假结束前完成培训课程,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高校要把做好宏志助航计划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务见成效。要扎实开展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建立重点帮扶台账,全力确保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就业大局稳定。省教育厅将把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量化督导的重要内容。
(二)精心组织培训。各培训基地要成立专门项目组,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本校优势资源,积极开拓社会资源,遴选优秀师资,精心设计打磨课程,建立完善培训支持体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培训。要规范财务管理,为培训期间参训的毕业生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要强化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属地防疫部门要求开展培训。
(三)加强参训学生管理。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参训高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参训毕业生遴选推荐、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有关工作,参训毕业生原则上由推荐学校安排车辆统一接送。遴选推荐要注意方式方法,坚决避免任何给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贴标签的做法,切实保护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正当权益。要坚持内外有别,工作对象以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为主,对外宣传发动等工作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名义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姚倩,025—83335544;宋伟,025—83335142。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